隱私權政策
最後更新:2026 年 4 月 4 日
一、蒐集機關與個人資料類別
蒐集機關:LawChat(lawchat.com.tw,以下簡稱「本平台」)
本平台蒐集以下類別之個人資料:
- 帳號資料:電子信箱、密碼(雜湊加密儲存)、使用者姓名、Google OAuth 識別碼(選用)
- 律師驗證資料:律師姓名、律師證書字號(經法務部 API 驗證後僅儲存驗證結果)
- 使用紀錄:對話內容、Token 用量統計、功能使用頻率、登入時間
- 交易紀錄:訂閱方案、交易金額、付款時間、推薦碼兌換紀錄(信用卡號碼由第三方金流處理,本平台不儲存)
- 技術紀錄:IP 位址、瀏覽器類型(用於稽核紀錄及安全防護)
- 上傳文件中之個人資料:文件可能包含之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地址、 電話號碼、電子信箱、統一編號、公司名稱、銀行帳號、管理委員會名稱、建物名稱、 護照號碼、居留證號碼、車牌號碼等。此類資料經去識別化處理後方送交 AI 分析。上傳文件及處理結果之保存期間詳見第七條
不提供之影響:帳號資料為使用本服務之必要資料,不提供將無法註冊及使用本平台。 律師驗證資料不提供者,無法使用進階功能(卷證分析、訴訟策略、書狀生成等)。 上傳文件為選擇性提供,不提供仍可使用一般 AI 對話功能。
二、個人資料之利用目的
本平台基於與使用者之契約關係(個資法第 19 條第 1 項第 2 款), 於下列目的範圍內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:
- 提供法律 AI 服務(AI 對話、法律研究、合約審查、卷證分析、訴訟策略建議、書狀生成、卷宗摘要、證據整理)
- 找律師服務(律師搜尋、需求諮詢)
- 帳號驗證與權限管理(含律師身分驗證及授權機制)
- 付款處理與帳務管理(訂閱、擴充包、積分計算)
- 服務通知(訂閱確認、扣款失敗、取消通知、條款修改等電子郵件)
- 服務品質改善與使用量統計
- 安全防護與稽核(異常登入偵測、速率限制、稽核紀錄)
- 依法律規定或司法機關要求提供
三、去識別化處理
本平台於上傳文件送交 AI 分析前,會在本平台伺服器以自動化技術偵測並替換以下個人資料:
- 姓名(以 [姓名-N] 替代)
- 身分證字號(以 [身分證字號-N] 替代)
- 電話號碼(以 [手機-N]、[市話-N] 替代)
- 電子信箱(以 [Email-N] 替代)
- 地址(以 [地址-N] 替代)
- 統一編號(以 [統編-N] 替代)
- 公司名稱(以 [公司名稱-N] 替代)
- 銀行帳號與銀行代碼(以 [銀行帳號-N]、[銀行代碼-N] 替代)
- 管理委員會名稱(以 [管委會-N] 替代)
- 建物名稱(以 [建物-N] 替代)
- 護照號碼、居留證號碼、車牌號碼等
文字文件之去識別化處理完全於本平台伺服器執行,不經過任何第三方服務。 掃描件之文字辨識(OCR)優先使用本平台自建之辨識引擎; 當自建引擎不可用時,經使用者事前同意後,可能將原始影像傳送至第三方 AI 服務進行辨識, 辨識結果回傳後於本平台伺服器完成去識別化,方進行後續 AI 分析。 依據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》第 17 條,經上述處理後之資料 已達無從直接或間接識別特定個人之程度。
前端提供之「還原」功能(去識別化 / 已還原切換)於使用者瀏覽器端進行, 對照表儲存於本平台伺服器供跨裝置還原使用,不會傳送至第三方。
本平台可能將經去識別化處理後、無從識別特定當事人之資料, 用於改善本平台服務品質(包括但不限於法律知識庫更新、搜尋結果優化)。 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》第 17 條,該等資料已非個人資料,不涉及個人資料之利用。
三之一、文件處理資料流程
上傳文件之資料流程如下:
- 上傳:使用者上傳 PDF 或 DOCX 檔案至本平台伺服器
- 文字提取:於本平台伺服器提取文件文字(掃描件經使用者同意後以 AI 辨識文字)
- 去識別化:於本平台伺服器自動偵測並替換個人資料(詳見第三條)
- AI 分析:僅將去識別化後之文字以 HTTPS/TLS 加密傳送至第三方 AI 服務進行分析
- 回應:AI 分析結果回傳至本平台,提供使用者參考
- 清除:使用者主動刪除或帳號刪除時一併刪除
文字文件(可提取文字之 PDF/DOCX):原始個人資料僅存在於步驟 1-3(本平台伺服器), 步驟 4 傳送至第三方 AI 服務者僅為去識別化後之文字。 掃描件:步驟 2 需將原始影像以加密方式傳送至第三方 AI 服務辨識文字(需經使用者另行同意), 辨識結果於本平台伺服器去識別化後方進行步驟 4 之 AI 分析。
四、資料傳輸與第三方
本平台使用以下第三方服務:
- Anthropic, PBC(美國):提供 Claude AI API 服務, 處理 AI 對話與文件分析。本平台僅傳送去識別化後之內容至 Anthropic API
- 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:律師身分驗證(僅傳送姓名與證號)
-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、全國法規資料庫:公開法律資料查詢
- 綠界科技 ECPay:金流處理(本平台不儲存信用卡資料)
- GLM-4(智譜 AI):文件文字辨識(OCR),模型部署於本平台伺服器,文件資料不傳送至智譜 AI
本平台不會將使用者之個人資料出售或提供予上述以外之第三方, 除非依中華民國法律規定或司法機關之合法要求。
四之一、跨境資料傳輸
依據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 21 條之規定,本平台就跨境資料傳輸揭露如下:
- 傳輸對象:Anthropic, PBC(美國舊金山)
- 傳輸內容:文字文件僅傳送經去識別化處理後之文字內容; 掃描件經使用者同意後傳送原始影像進行文字辨識,辨識結果經去識別化後方用於 AI 分析
- 傳輸目的:AI 法律分析、對話回應生成
- 安全措施:所有傳輸均透過 HTTPS/TLS 加密。 上傳文件經本平台去識別化引擎處理,將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電話、 地址等個人資料替換為匿名標記後,方傳送至 Anthropic API
- Anthropic 資料處理承諾:本平台使用 Anthropic 商業 API 服務, 依據其資料處理協議(DPA)及商業服務條款, Anthropic 就 API 資料提供以下承諾:
- 零資料留存(Zero Data Retention):API 請求內容不會被 Anthropic 儲存或保留
- 不用於模型訓練:透過 API 傳送之內容不會被用於訓練、微調或改善 AI 模型
- 不進行人工審查:除因安全事件調查外,API 內容不會被 Anthropic 員工存取或審閱
對話模式中使用者直接輸入之文字,系統會在傳送前進行 PII 偵測並發出警告, 但不會自動阻斷。建議使用者避免在對話中直接輸入未去識別化的個人資料。
四之二、間接蒐集之第三方個資
使用者(特別是律師使用者)上傳之文件可能包含第三方當事人之個人資料 (如對造當事人、證人、關係人等)。就此類間接蒐集之個人資料,說明如下:
- 受託處理(第 4 條):律師使用者基於其與當事人之委任關係 (個資法第 19 條第 1 項第 2 款),就文件中第三方個人資料為資料蒐集者 (法務部函釋法律字第 10203510680 號參照)。本平台受律師使用者委託處理該等資料, 依個資法第 4 條規定,於受託範圍內視同委託機關,承擔相同之個資保護義務
- 蒐集告知(第 8 條 / 第 9 條):本平台依個資法第 8 條規定, 於律師使用者首次上傳文件時進行個資處理告知(詳見文件上傳同意書)。 就文件中第三方當事人,依第 9 條第 2 項第 3 款, 本平台客觀上無從得知其身分及聯絡方式, 屬「不能向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告知」之情形,依法免除向第三方告知之義務
- 保護措施:第三方個資同樣經去識別化處理後方送交 AI 分析, 律師使用者於首次上傳文件時,須擔保其已依法取得 或有權處理文件中之個人資料
五、個人資料保護法權利
依據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 3 條,您得就本平台持有之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:
- 查詢或請求閱覽
- 請求製給複製本(副本)
- 請求補充或更正
-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
- 請求刪除
上述權利依個資法第 3 條規定,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。
行使方式:請來信 support@lawchat.com.tw 提出申請。 查詢、閱覽及副本請求,本平台將於收到申請後 15 日內回覆; 補充、更正、停止及刪除請求,本平台將於收到申請後 30 日內回覆 (依個資法第 13 條規定,必要時得延長,但不超過原期限)。
六、特種個人資料之處理(個資法第 6 條)
法律卷證可能包含特種個人資料,包括但不限於:
- 醫療紀錄及健康狀況
- 犯罪前科紀錄
- 其他依個資法第 6 條第 1 項所列之特種個人資料
使用卷證分析功能前,使用者須明確同意本平台處理該等資料。 同意機制以上傳前之書面確認(勾選同意)方式實施。 特種個人資料經去識別化處理後方送交 AI 分析。
七、資料保存期間與刪除
(一)各類資料之保存期間
- 上傳文件之原始檔案(PDF、圖片、音檔等): 儲存於本平台雲端加密儲存空間, 保留至使用者主動刪除該檔案、或帳號刪除時一併刪除。
- 文字辨識結果(OCR / 語音轉文字): 辨識後之文字(可能包含個人資料)儲存於本平台資料庫, 保留至使用者主動刪除該文件、或帳號刪除時一併刪除。
- 去識別化後文字: 經去識別化處理後之文字內容(個人資料已替換為代碼), 儲存於本平台資料庫,保留至使用者主動刪除、或帳號刪除時一併刪除。
- 個資對照表: 去識別化代碼與原始個人資料之對應關係表(例如「[姓名-1]」對應實際姓名), 儲存於本平台資料庫,僅供「還原顯示」功能使用,不傳送至任何第三方。 保留至使用者主動刪除該對話或文件、或帳號刪除時一併刪除。
- 對話紀錄: 使用者與 AI 之對話內容, 保留至使用者主動刪除該對話、或帳號刪除時一併刪除。
- 帳號資料:帳號存續期間保留,刪除帳號後 30 日內完全清除。
- 交易紀錄:依商業會計法第 38 條規定,會計憑證至少保存 5 年, 帳簿及財務報表至少保存 10 年。保存期間屆滿後定期銷毀。
- 稽核紀錄:依法保留必要期間後定期清除。
- 非活躍帳號:連續三年未登入之帳號,本平台將以電子郵件通知使用者, 通知後三十日內未登入者,本平台得刪除該帳號之所有資料。
(二)保留目的
上傳文件、辨識結果、對照表及對話紀錄之保留, 係基於以下業務必要目的(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1 條第 3 項但書):
- 供使用者後續查閱先前上傳之文件及分析結果
- 供使用者重新提交同一文件進行再次分析或以不同模式分析
- 供使用者匯出或下載已上傳之文件及分析結果
- 供使用者使用「還原顯示」功能,將去識別化之 AI 回覆還原為包含原始資訊之版本
- 證據整理功能中之截圖及錄音為使用者所提供之證據素材,刪除將導致使用者喪失已整理之證據資料
(三)否定用途
本平台就保留之上傳文件、辨識結果、對照表及對話紀錄,承諾以下否定用途:
- 不使用於訓練、微調或改善任何 AI 模型
- 不提供予本平台以外之任何第三方(除依法律規定或司法機關之合法要求外)
- 不由本平台之工作人員主動查閱使用者上傳之文件內容或對話內容 (除因技術維護、客服處理或安全事件調查,且經授權人員始得存取,並留存存取紀錄外)
- 不將含有個人資料之原始檔案、辨識結果或對照表傳送至第三方 AI 服務。 傳送至第三方 AI 服務者,僅限去識別化後之文字 (掃描件 OCR 辨識階段另依第三條之規定處理)
(四)使用者之刪除權
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第 5 款及第 11 條規定,使用者得隨時請求刪除本平台持有之個人資料:
- 自助刪除:使用者可於平台介面自行刪除個別對話、上傳文件及證據資料。 刪除後,該筆資料之原始檔案、辨識結果、去識別化文字、對照表及相關對話紀錄將一併永久刪除,不可復原。
- 全部刪除:使用者得來信 support@lawchat.com.tw 申請刪除帳號, 帳號刪除後 30 日內完全清除所有資料。
- 已傳送至第三方 AI 服務之去識別化文字,依該服務之零資料留存政策, 於 API 回應完成後即不再保留。
七之一、個資對照表與還原功能
本平台於執行去識別化處理時,會產生一份「個資對照表」, 記錄去識別化代碼(如「[姓名-1]」「[地址-2]」)與原始個人資料之對應關係。
對照表之用途:
- 使用者於平台介面使用「還原顯示」功能時, 將 AI 回覆中之去識別化代碼還原為原始資訊,以利閱讀。
- 還原運算於使用者之瀏覽器端執行, 對照表自本平台伺服器傳送至使用者瀏覽器後即時替換顯示,不經過第三方服務。
對照表之安全措施:
- 對照表儲存於本平台資料庫,傳輸時使用 HTTPS/TLS 加密
- 對照表不傳送至任何第三方 AI 服務
- 對照表隨所屬之對話或文件一併刪除
- 本平台工作人員非因技術維護或安全事件調查之必要,不存取對照表內容
使用者刪除特定對話或文件後,該筆對照表一併永久刪除, 後續將無法對該筆資料使用還原功能。
八、安全措施
- 所有傳輸使用 HTTPS/TLS 加密
- 密碼使用 bcrypt 單向雜湊儲存
- JWT Token 驗證機制,Refresh Token 存放於 httpOnly Cookie
- 去識別化引擎部署於本平台伺服器,不經過第三方
- API 存取設有速率限制,防止暴力攻擊
八之一、資料安全事件處理
本平台如發現個人資料遭竊取、洩漏、竄改或其他安全事件,將採取以下措施:
- 立即啟動應變機制,控制事件範圍並防止損害擴大
- 於知悉事件後七十二小時內,以電子郵件通知受影響之使用者, 說明事件概要、可能影響及本平台已採取之補救措施
- 依法向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(PDPC)或其他主管機關通報
- 配合主管機關調查,並於事件處理完畢後檢討改善安全措施
九、隱私政策修訂
本平台保留修訂隱私政策之權利,修訂後將於本頁面公告並更新「最後更新」日期。 涉及使用者權益之重大修訂,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已註冊使用者。 修訂後之隱私政策自公告日起七日後生效。 使用者於生效日後繼續使用本服務,視為同意修訂後之隱私政策。
十、聯繫方式
如您需行使個資法第 3 條之權利,或對本隱私政策有任何疑問,請透過以下方式聯繫:
- 電子信箱:support@lawchat.com.tw
- 帳號刪除:來信至 support@lawchat.com.tw 申請